月刊
ISSN 1000-7229
CN 11-2583/TM
摘要:
《大火规》规定 :2台互为备用的厂用变压器之间不应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。然而 ,一些欧洲公司设计或引进的电厂 ,2台互为备用的厂用变压器之间装设了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。鉴于目前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性能日趋完美 ,且技术上比较简单 ,装设这一功能后 ,能提高厂用电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,简化运行人员的操作。建议可在大机组工程中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,不宜硬套《大火规》的规定 ;以后修订《大火规》时 ,建议对该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。